国庆期间,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与公安机关展开联动执行,奔赴贵州省习水县将一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期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阎某拘留归案。接下来,被执行人阎某可能面临被追究拒不执行裁定判决法律责任的后果。
据悉,阎某系龙马潭区法院2015年所承办的一起民事案件中的被告,但其与原告在法院达成调解协议后,既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更是下落不明。2016年,申请人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一方面通过网上调查其名下财产线索,查知其名下尚有一辆小汽车后,作出相应扣押裁定,责令其将该车交付法院;另一方面,对其邮寄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邮寄未果后,又采取登报公告送达的方式,并远赴其户籍地重庆市黔江区展开实地详细调查,均无结果。不久,龙马潭区法院与龙马潭区公安机关衔接,将阎某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拟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进行立案侦查,展开联动执行。
今年国庆期间,阎某在贵州省习水县落网,羁押于当地看守所。龙马潭区法院得知消息后,立即赶赴习水县,与当地司法机关进行衔接,将被执行人阎某带回泸州。
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需尽快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在联动执行方面的机制,尤其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联系,以执行联动方式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题。(姜朝勇 方洋)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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