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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得胜镇召开《民法总则》学习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11

  《民法总则》10月1日开始实施。为帮助镇村干部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民法总则》的精神和规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10月11日上午,泸县得胜镇召开《民法总则》学习会,得胜镇党委副书记邱钦华领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各村(社区)支书、主任共计150余人参加学习。

泸县得胜镇召开《民法总则》学习会(图1)

  “‘小大人’门槛从10岁降至8岁”“为好人‘撑腰’ 鼓励见义勇为”“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胎儿也能接受赠与”“监护制度更加完善”“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也受法律保护”,邱钦华为全体镇村干部详细介绍了《民法总则》的十大亮点。

  全体镇村干部全神贯注,认真做好笔记,纷纷表示收获良多,说这是一场普法“及时雨”。(王子妍)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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