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宜宾南溪:交通肇事酿损失 人民调解止纷争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13

  10月11日上午,在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场镇张某某的店里,张某某接过了王某某支付的2000元赔偿款,当事人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几日前的晚上11点40分左右,王某某驾驶小车经过刘家镇场镇张某某的门面时,因操作失误,将油门当成刹车,造成张某某门面前梯步、水管不同程度损坏,2个某品牌专用棚伞撞坏。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向刘家司法所申请调解。

  刘家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组织调解员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张某某的店里进行调解。张某某认为,事发时妻子邹某受到了惊吓,加上自己的财产损失,赔偿3000元合情合理。王某则认为,对方要价太高,怎么折价计算也要不了3000元。

  针对僵持不下的双方,调解员提出建议,让维修师傅来报维修价格,再来谈赔偿款,双方表示认同。根据维修师傅的报价,加上调解员的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王某某赔偿张某某2000元作为重新购买棚伞、维修梯步和水管的费用。

  在调解此案中,调解员劝导当事人从实际角度出发,引导其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最终快速有效地解决了纠纷。(陈永松 郭晖)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