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4-12-28
近年来,全国各地侵害医务人员、患者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为了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泸州市第一家医院警务室近日在泸州市中医院宣告成立。
位于江阳南路的泸州市中医院,据医院几米远的地方就是南苑石马沟警务室。市上对设立医院警务室很是重视,近日,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李文清来到南苑石马沟警务室,对警务室的日常工作进行了解。随后又来到了市中医院的调解工作室,对调解工作进行了指导。
据悉,泸州市中医院是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医院旁边设立了医院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泸州市中医院院长助理张鹏宗:“我们医院在警务室和协调室成立的阶段,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医院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总共投资了十多余万,提供了85平米的办公场所。”
在警务室里,记者看到,各种设施装备齐全,民警的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大山坪派出所所长王辉:“成立后主要是负责两块工作:第一个是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第二个是以警务室作为一个载体,辐射我们整个社区。”
据了解,南苑石马沟警务室于11月5日正式运行以来,在泸州市中医院开展治安巡查每日不少于3次,现已处理医患纠纷4起,非医疗纠纷1起,治安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有效地维护了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泸州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周龙飞:“警务室的建立和医疗纠纷调解室的建立,对于我们医院的内部的治安管理的环境,以及医疗纠纷的处置,都有非常大的帮助和非常大的改善。”
病人袁朝燕:“我觉得医院设立了警务室让我们就医的人更方便、更放心。对我们前来就医的患者有一个安全保障。”
的确,医院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的设立,对建设平安医院,促进医患关系和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近日举行的全市重点医院“两室”建设座谈会上,市领导对医院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的设立和工作的开展给予肯定。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大调解协调中心主任李文清表示:“从刚才中医院介绍的情况和我看到你们的这个警务室和调解室的场地和运行情况来看 应该说有了初步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设立警务室,不仅仅是保障医生的权益,对患者也是一种安全保证。如何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们认为,其根本所在是要深化医改,提高医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消除医患双方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另外,医生要提高医疗水平,防范出现医疗损伤,这也是很关键的因素。当然,如果真的出现了医患纠纷,那解决的途径还是比较多,比如行政手段、司法途径或者调解等。(叶涛 李博)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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