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0-23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货运车辆的管理,泸州市叙永县公安交警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杜绝因超限超载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2017年10月20日10时20分许,梁某驾驶川E42258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叙永县国道321线1741公里处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拟对白波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鲁泽前)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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