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市南溪区裴石司法所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赡养纠纷。
裴石镇前进村村民代某,今年74岁,独自一人生活,育有两儿一女。因征地拆迁农转非,代某每月领1000余元的工资,一直由女儿保管。平时,老人的生活尚能自理,但子女对老人生病护理、工资由谁保管等问题发生纠纷,怠于行驶赡养义务,经村社多次教育协调未果,向裴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裴石镇人民调解委员得知情况后,请裴石司法所指导组织调解员赴前进村再次调解。工作人员通过详细讲解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方面向当事人疏导说理,让姐弟俩在和谐的气氛中对老人的赡养事宜达成和解协议。(郑毅 吴文权)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