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01
从9月1日至10月31日,泸州市试行逐步免费向市民开放部分公共停车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商场停车场、小区停车场。不过,从11月1日起,泸州之前免费开放的部分公共停车场将陆续恢复收费。
据悉,将陆续恢复收费的停车场包括江阳区龙驰路停车场、白招牌停车场、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等28个停车场,以及龙马潭区陶然路停车场、龙马广场停车场等12个停车场,纳溪区紫阳路停车场等8个停车场。
相关部门提醒:将车还停在上述停车场的市民,请妥善安排好停车时间,以免长时间停靠带来高额停车费用。(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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