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2-05
日前,笔者从南溪区长兴镇获悉,该镇狠抓措施,切实加强村级工作经费和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化运行。
从制度上进行规范。镇党委研究出台了《长兴镇农村党建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方式、责任落实等,对公共运行维护资金也从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资金划拨等环节作了规定。
从管理上进行规范。将各村(社区)资金全部纳入镇三资托管中心进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在两员两会、村情发布会上进行公示。村(社区)党建经费由镇上统筹40%,统筹经费主要用于各村(社区)开展党员培训、阵地维护等开支;公共运行维护资金由镇上统筹20%,鼓励一些有积极性的村,着重解决个性化项目的维护。2014年全年未发生一起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从考核上进行规范。成立镇督查办和监督委员会,从镇纪委、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抽调人员组成,每月对各村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维护效果等情况,并根据考核得分划拨统筹部分经费,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党建经费的责令所在支部进行整改,并从年终考核中扣分。(郭洪)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