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下午,泸县公安局云龙派出所收到群众送来的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依法办事”字样的锦旗。
事情源于10月14日。当日,黄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泸州方向往玄滩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泸县泸荣路处时,另一辆货车在超越该车时碰撞到路边行人,造成行人受伤。有群众指证为黄某驾车所为。
云龙派出所通过多方走访、调取视频资料等方式,最终查到事故真实肇事车辆为轻型自卸货车系朱某所驾驶。民警的认真调查,还原了事故真相,还了黄某的清白。(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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