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2-09
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春季禁渔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江中无渔船,船上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禁渔目标,泸县采取“四措施”,拉开春季禁渔大幕。
一是强宣传。为营造良好禁渔氛围,通过张贴禁渔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利用电视宣传报道等形式,从多角度宣传了渔业法律法规、春季禁渔的目的和意义,做到春季禁渔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二是强联合。为加大禁渔执法力量和力度,积极与公安、海事、工商及邻近县区渔政部门联合,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市场、重点宾馆酒店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打击违法捕捞、电、炸、毒鱼、非法经营买卖野生鱼等违法行为,打击“三无”船舶违法作业行为,增强了禁渔执法的力度和力量,促进了禁渔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检查。为确保禁渔执法效果,根据天然水域实际情况和渔业违法活动特点,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江河检查与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群众举报与执法人员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重点地区重点督查,重点人员重点检查,保证了禁渔秩序的稳定。
四是强养护。为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发挥天然水域的生态效益,禁渔期间,将在濑溪河开展了人工增殖放流,放流名优鱼苗翘嘴红鲌3万尾、厚颌鲂5万尾。届时将邀请群众和渔民代表参与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参与禁渔执法体验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意识。
截止目前,全县共计张贴禁渔公告10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书写禁渔宣传标语20幅,电视台宣传1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8辆次,执法艇4艘次,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渔船63艘次。检查水产品销售摊点30余个,检查宾馆、酒店、涉渔餐馆40余家,没收销毁非法网具2张。(赖诗贵 李江树)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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