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5-02-11

交警正在劝导乱停乱放的三轮车主
从昨(10)日起宜宾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将全面进入整治阶段,以整治中心城区各类车辆占道乱停、乱行等交通违法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特别是人行道车辆乱停违法行为。通过前期的宣传劝导后现公安、交通、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
集中整治时间昨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
教育宣传阶段:(2月6日至2月8日)
一是立即整合各参与部门执法力量,由公安交警牵头集中上路开展前期整治,对各类乱停、乱行车辆警告教育并强制驱离;二是迅速掀起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声势,扩大市民知晓度,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配合,采取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形成多位一体的宣传格局,为集中整治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集中查处阶段:(2月9日至3月31日)
由公安交警牵头,各参与部门全力配合,对中心城区范围内车辆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乱停进行严厉查处;同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联合巡查中发现影响交通秩序的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规销售、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以及店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开展宣传教育和整治。
巩固阶段:(3月31以后)
专项集中整治后,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辖区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对违反禁令标志停放的机动车,交警正在锁车。
联合执法 动真格
公安交警一是负责对车行道、人行道车辆乱停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和查处,维护好集中整治过程中的交通秩序和疏导工作;二是牵头交通、工商、城管等参与部门,开展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集中宣传教育和整治。
交通、工商、城管部门职责一是配合公安交警开展车辆乱停相关整治工作;二是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联合巡查中发现影响交通秩序的电瓶车、二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规销售、非法改装、非法营运以及店商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依法开展宣传教育和整治。
严格执法 不讲人情
各片区整治组在集中整治中,采取“一贴、二锁、三拖”的方式对违法车辆实施严格处罚。
对违法乱停被锁车辆,处罚后由各片区整治组下午5点集中处理,晚上8点后统一开锁放行(外地车辆可灵活掌握),处罚通知单上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处理时间和开锁时间。
对交通违法被拖车辆,处罚后由各片区整治组下午5点集中统一处理(外地车辆可灵活掌握)。
对阻碍执法人员,各交管大队负责配合治安支队给予治安处罚。
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和非法占道一直是我市市民相当关注和反映强烈的问题。此次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确定重点整治范围和整治对象,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区城管局等参与整治部门也采取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自部门抽调人员到岗到位,网络式的管理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责任人员,研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动真格、下重手,为确保整治行动力度和整治效果,集中整治期间,宜宾公安交警民警一律停止休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到集中整治行动。(李潇/文 李侦/图)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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