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03
11月2日,一位群众亲手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还我清白”字样的锦旗送到宜宾市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手中,表达对民警耐心公正调解交通事故的感谢之情。

9月25日15时50分,宜宾县交管大队值班室接到群众电话报案:在蕨龙路11KM(小地名“九倒拐”)处有两车刮擦,双方责任不清,协调不下来。大队民警立即奔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车号牌为川Q3***9的大型普通客车与一辆号牌为川15A***5的大中型拖拉机发生轻微刮擦,双方驾驶员各执一词,争执不下,都觉得不是自己的责任。客车驾驶员蒋某甚至怂恿车上乘客及围观群众将拖拉机驾驶员王某团团围住,现场一片混乱,交通造成堵塞。
民警一边疏散围观群众恢复交通,一边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勘查完毕后通知双方驾驶员回大队协助调查。根据现场遗留痕迹表面上看,像是拖拉机驾驶员的责任,但细心的民警通过比对现场刹车痕迹、刮擦痕迹及向过往目击驾驶员了解情况后,最终确定是客车驾驶员蒋某在超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引发了该起交通事故,遂判定拖拉机驾驶员王某无责,客车驾驶员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调解中,民警耐心地向双方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客车驾驶员蒋某表示对事故责任判定结果无异议,并对事发后自己情绪失控并煽动群众的不理智行为向王某道歉,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李险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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