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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检察院召开专业论证会解答信访人疑惑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09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信访案专业论证会,就信访人陈家福、唐仁文不服江阳区公安分局关于其子陈勇死亡案不予立案有关情况予以论证说明,以期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2014年6月6日,陈勇在治平路东亿国际对面综合楼三楼出租屋坠楼身亡。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分局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显示陈勇坠楼系人为故意,决定不予立案。陈家福、唐仁文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向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并于2016年8月18日组织召开听证会予以说明。

  信访人不服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意见,自2015年以来,长期非正常上访,采用闹访、举标语、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陈家福多次提出该案病理检验、解剖结论不符合案件客观事实,主观武断地认为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结论错误。

  针对信访案出现的新情况,江阳区人民检察决定召开专业论证会予以说明。为此,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做了大量工作,组织了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王和斌、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专家黄晓凌、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专家朱江、信访人亲属以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复堪现场。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案发现场的论证分析,出具川警院物证影响学2017004号影响报告。

  经过长认真细致的前期准备,近日,江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上述人员召开专业听证会,并邀请信访人户籍所在地——泸县奇峰镇政府工作人员、北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作为案件见证人参与证听会。

  听证会上,王和斌、黄晓凌、朱江等专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作了专业解答,对其提出的病理检验、解剖过程中的疑点一一作了说明,播放了案发现场天网视频、解剖现场视频、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作出的报告及其依据等。现场专家对信访人的一些错误观点提出了纠正,见证人作了大量的释法说明工作。整场听证会把控得当,秩序良好,持续约两个半小时,圆满结束。(欧飞)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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