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11

11月9日,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公证执业责任保险赔偿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17 157号)的文件要求,合江县公证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
会议由公证处主任主持,会上组织全体人员就通报中列举的三个典型案例结合本处实际开展讨论。会议强调全体办证人员必须深刻理解领会通报精神,从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深刻的教训,首先要高度重视,公证质量不容懈怠,严把质量关,其次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办证。
公证处主任要求全体公证员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业务隐患,不断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和办证质量管理,切实维护公证公信力。(李蓓)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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