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发改局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发展战略举措,在立项审批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精简前置材料、提升审批效能,为“绿色产业基地,秀美人文纳溪”战略助力添彩。
一是集权放权。将立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中心窗口管理,由窗口人员全权负责咨询、受理、会签、办结等工作,群众在窗口咨询、交资料、窗口拿批文,杜绝了窗口“传达室”“收发室”现象。
二是全程公开。主动在局机关网站公开办理条件、所需材料、程序、时限、流程图等信息,在窗口公开审批所需资料及流程,推行在线审批、阳光审批,在外网上公开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三是精简材料。项目审批、核准只保留可研报告、节能报告、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4个主要前置材料,取消了环评审批、水保审批等前置材料。项目备案只需提交基本情况及承诺,不用提供任何前置材料。
四是优质服务。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坚持限时办结,项目审批、核准3日办结,项目备案1日办结。坚持保姆式服务,耐心指导群众填写申报表格,无偿提供打印、复印服务等等,为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服务。(段国海)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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