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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兴文千斤鱼苗放归河流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7-11-15

  11月14日上午,宜宾市兴文县太平镇古宋河畔聚集了200多村民和志愿者,在兴文县2017年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流放活动中,1056斤鲤鱼、鲫鱼鱼苗被放流到河水中。村民们拍手称快,还有不少人掏出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幕。

  据悉,这是兴文县首次开展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也是近年来司法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的有效尝试。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鱼苗,由兴文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7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的8名被告人主动出资9500元购买。据兴文县畜牧水产局水产管理站站长温泉介绍,8名被告人在禁渔期实施了网鱼、电鱼等行为,他们希望通过这种特殊的悔罪表现,获得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宽大处理。据了解,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承办法官给被告人作法律释明和法制教育,被告人认识到其犯罪行为对环境的破坏性。

  近年来,兴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域生态的保护,认真贯彻执行《水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鱼类资源、水域环境的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水域环境也有了明显改善。但在一些地方,电鱼、炸鱼、毒鱼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兴文县2017年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流放活动的举行,就是通过流放“悔过鱼”,以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让大家都来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这也是兴文县推进“依法治县”的具体体现。

  在兴文县2017年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流放活动中,还发出了27张兴文县河道渔政义务监督员的证书。温泉介绍,从去年7月聘请首批河道渔政义务监督员以来,目前全县河道渔政义务监督员已达到一百多名,他们负责所在乡镇河道的巡查、劝阻、监督等工作。“很荣幸成为义务监督员,今后我一定会加强对自己所负责的两公里河道加强巡查。”义务监督员徐强表示,与此同时还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群众尊法守法,共同守护好母亲河。(记者伍雪梅)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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