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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前24小时发布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20

  11月17日,泸州市政府八届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对重污染天气判别依据及启动程序进行了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统一采用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判别依据。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污染过程,且间隔不超过24小时时,应按一次污染过程统计,从严启动预警。预警原则上提前24小时发布。

  当PM2.5浓度或气象条件发生变化时,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预警级别提出调整建议,按照预警发布程序报批,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经预测,预警区域低于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24小时不会反弹时,解除相应等级预警。一旦再次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公告。

  《应急预案》还对各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明确细化。如启动I级红色预警响应时,响应措施包括各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停课;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建成区等。

  此外,泸州市环保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城区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等。(记者 许世智)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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