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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气质量 内江确定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4-02

  我市近日印发《〈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5年度实施计划》,确定了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值控制在95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的目标,并针对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城市污染、机动车污染等方面提出严格防治措施。


  2015年,我市通过实施工业废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统筹防治机动车污染、调整能源结构和清洁利用、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7大重点工作,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实施工业废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实现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强化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控制,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继续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到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14%以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各县(区)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到2015年底,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有序推进城市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环保搬迁、改造和退城进园工作。结合实际优化工业布局,加强区域联动,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区域空间格局。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综合管理。强力整治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对抛洒滴漏、带泥行驶、道路乱开乱挖以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有力管控露天焚烧污染,依法查处秸秆禁烧的行为。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对问题较为集中的区域继续实施专项治理。加大高污染燃料污染监管力度,依法查处焚烧经营性燃煤的单位和个人。


  统筹防治机动车污染。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到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在城市建成区域内积极推广电动低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管理,科学开展城市机动车增量控制。


  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和清洁利用。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力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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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M10


  总悬浮颗粒物,是指漂浮在空气中的固态和液态颗粒物的总称,其粒径范围约为0.1~100微米。有些颗粒物因粒径大或颜色黑可以为肉眼所见,比可吸入颗粒物如烟尘。有些则小到使用电子显微镜才可观察到。通常把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又称为PM10。(记者 李云川)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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