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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多措并举 超额完成民生工程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24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任务,也是一项民心工程。2017年泸州市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本着“应援尽援、速援优援”的原则,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作。截至11月底,完成援助案件622件,进度177.71%;援助事项2100件,进度105.00%;援助人次3344人次,进度123.85%,提前超额完成今年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服务更多困难群体。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同时,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将更多人纳入到法律援助范畴。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到“应援尽援”。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医疗事故等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援助;召开公检法、看守所相关负责人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主动拓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案源。

  二、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结合“三八妇女节”“全国助残日”“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及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中小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的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农民工春节回乡时机,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手段,宣传农民工务工维权法律常识;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惠民举措,让群众真正了解法律援助的基本内容、受案范围、受理条件、申请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三、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严把案件流程,实行诉前风险告知制度。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明确予以告知,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报法律援助需要的审批材料以及可能的诉讼风险;严把案件质量监督,对律师办理的援助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服务态度和办案结果进行回访并记录;严把归档案件审核,实行案件分类管理。要求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按照要求及时将办结的案件及时整理归档,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异地工作站建设,切实维护川籍农民工权益。进一步从硬件和软件上建设好泸县法律援助中心驻中山和驻贵阳法律援助工作站,保障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为泸县籍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2017年,工作站解答法律咨询281人次,免费代写法律文书15件,受理指派援助案件5件,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维护川籍农民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向凤)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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