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1-24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宜宾市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压事故、保平安”为工作目标,在全县扎实开展了摩托车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获准驾不符23起、脱保脱审426起、逆向行驶86起、教育处罚102起、摩托车超员60起、摩托车驾驶员未带头盔916起、乘坐人不戴头盔539起、电动三轮车违法行为30起。
整治工作中,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着装,不以管理者自居,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针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特点,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农贸市场、柏溪客运站及偏街小巷路口的路面管控,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加盖雨棚、未参加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上路行驶以及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走进城区维修店,向店面负责人和维修人员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私自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车主安装遮雨棚;通过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违法处理大厅等窗口部门及二二四、江拗口、城北新区岗亭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广泛教育宣传。
通过有效整治,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取得了良好成效。(李险峰)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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