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27
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促使当事人理智思考离婚,近日,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法院给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该院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这是该院家事审判团队成立以后的积极探索之举。
近年来,离婚率高发,离婚案件居高不下,除了少部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外,不少人离婚仅仅是因为一时冲动、赌气,如果直接进入程序,很容易将危机婚姻拉上离婚的“快车道”。离婚冷静期制度,可以让因冲动打算离婚的当事人冷静下来,更加理性地思考。兴文县人民法院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双方的离婚冷静期期限为一个月,冷静期限内,双方原则上不得再提出离婚。冷静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延长冷静期。
在离婚冷静期间,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还将委托家事调解员和社区组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促进双方情感的修复,降低冲动离婚的概率。若在冷静期间双方和好,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近年来,兴文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工作的改革之路,今年,该院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还聘请专门的家事调查员。目前推出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既是家事审判团队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创新,也是兴文县人民法院践行“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刻体现。(杜欣 记者 曾江)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