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28

2015年4月,何某某邀约易某某出资参与承揽某小区消防、弱电等工程施工项目,并约定投资回报率不低于30%,如项目投资失败,何某某按易某某投入资金的3分计算月息和还本。按照约定,易某某分两次将30万元转账给何某某。2016年9月,易某某了解到,何某某没有实施该项目,也未按约兑现投资回报及还本付息,遂将何某某诉至翠屏区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何某某退还易某某投资本息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该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何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易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对被执行人何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但并未查询到何某某的有效财产线索。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翠屏区法院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执行悬赏公告。公告载明,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全部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5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2017年1—11月,翠屏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4000余件,其中20%以上的案件被执行人下落不明,30%以上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
“我之所以来法院申请执行悬赏,就是想通过这种形式让老赖无所遁形,促进法院尽快执行到位。”申请人易某某说。
“悬赏执行有利于发动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拓展执行渠道,提升执行效率,更好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翠屏区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今后,翠屏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联动、司法拘留、查封扣押、执行悬赏、失信曝光等工作力度,营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态势,千方百计破解制约执行效果的“查人找物难”问题,确保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今年以来,该院已执行到位并发放案款1.7亿余元。(彭屏 孙懋 记者 刘佳)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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