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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行动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第一天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5-04-15

全城行动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第一天(图1)

上江北电动自行车入户点

全城行动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第一天(图2)

已经办理完成上牌的电动自行车

  为彻底整治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防范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发生,4月10日,宜宾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第一天,陈先生一早就来到了上江北电动自行车入户点开始拿号上户。他告诉笔者“现场办理入户很方便,全部流程工作人员都很细心的张贴在了明显位置,只要带上相关资料本人到现场办理就可以了,有了这个实名制登记入户对于我们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也是一种约束,交了保险以后出了事故也有个保障,咱们市民我们感觉很有安全感。”

  据了解,宜宾市现有公安交警设在翠屏区、临港区的四个上牌点可登记上牌。四个登记上牌点为翠屏区三个(南岸七星大道广骏二手市场内、天池大桥南桥头永中驾校内、上江北美食城内300米处)、临港区一个(临港客运站对面佳伟汽修厂内)及各区县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GB17761-1999)》第3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第5.1.1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第5.1.2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达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绿字达标牌照。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白底红字牌照。在现场办理入户的车主车管所将提供免费拓印车架号,免费安装号牌。行驶证工本费10元/辆,号牌工本费20元/辆。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8月31日。保险公司还专门开设“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险种按每车每年90元收取保费,累计赔偿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额5万元,让市民们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有了保障。

  通过车管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为保证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速度,全市32名车管业务工作骨干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专题培训,组织学习《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手册》、《上牌须知》《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关于收取非机动车登记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资料,使工作人员有效的掌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关规定,迅速提高业务能力以满足市民上牌业务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过程中也有不少外地户口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前来办理入户,车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这种情况除了带齐相关资料还需要带上暂住证明即可办理。

  据统计每一个登记上牌点每天平均可接待300名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办理入户,由于办理电动自行车入户的车主较多交警也提醒市民合理安排时间到现场拿号排队,登记上牌入户点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30分至下午6点30分,周六依然可以前来进行办理。在2015年8月31日前宜宾公安交警将完成2015年6月1日前购买的所有电动自行车和6月1日(含6月1日)后购买的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从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未纳入我省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公安交警将对无牌无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予以处罚。(文/李潇 图/郭曦)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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