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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任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川南在线2010—2019大听网  发布时间:2017-11-26

  11月24日,泸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命事项,任命刘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朝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副主任税光跃、王波、陈剑波、姚福康、黄勇、蒲俐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2人,符合法定人数。

  泸州市副市长郭庆、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报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相关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12月下旬召开,会期预计两天半,会议主要议程为:选举产生泸州市出席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泸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命事项,任命刘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朝云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记者 刘南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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