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泸州市龙马潭区积极探索资产收益、金融支持等扶贫模式,建立“一化三联动”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激活脱贫内生动力,变“输血”为“造血”,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
推行资产收益模式。在双加镇大冲头村和长安镇长春村两个省级贫困村试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通过量化股权,建档立卡贫困户直接获得收益。一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双加镇大冲头村大春生态渔业专业合作社整治山坪塘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投入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33.53万元,采取“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进行管理,通过量化股权,贫困户人均可获得优先股分红144元。二是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安镇长春村莲子和贵妃枣资产收益扶贫试点项目由长春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投入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100万元,通过量化股权、土地流转和就近务工,预计每年人均可增收2000元以上。三是共同组建经营实体。长安镇长春村村民委员会利用财政支农投入形成资产与温氏公司共同成立温氏养猪场实体,投入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25万元,通过量化股权,贫困户人均可获得优先股分红606元。
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将金融机构纳入全区大扶贫格局,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着力解决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可持续性问题。 一是加大投入。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和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各500万元,产业扶持基金424.9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741万元,以财政小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信贷大投入。扶贫小额信贷区财政全额贴息,目前已发放贷款122.86万元,切实解决贫困户贷款难、利率高等问题,让贫困群众心中有了脱贫不返贫的“底子”。二是强化保障。在全省率先启动“扶贫宝”保障项目,区财政全额出资22.47万元为20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扶贫宝”保险,切实防止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因故致贫返贫。三是深化改革。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土地、房屋、林(果)权等民间资产通过流转、出租等方式参与社会生产,鼓励村民入股集体经济,实现分红收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制定实施20个扶贫专项方案,明确重点扶贫领域,保障重点投入。
建立集体经济模式。在双加镇大冲头村创新探索“一化三联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兴办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持续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一化”即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通过村集体公司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分给集体和村民。“三联动”即是股份化改革联动三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一是盘活资产,产业驱动。依托1600余亩水产基地,建设“十里渔湾”水生态旅游体验区,将价值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折资入股到“大春生态渔业合作社”,村集体公司分红62万元;将原村集体400平方米办公楼改造成农家乐和宾馆对外出租,每年租金增收10万余元。二是土地分红,项目带动。招商引资建设中国(泸州)柑橘文化博览园。村集体公司将62亩水库地和200亩松滩桥水库水域出租,村集体每年增收10.96万元,30户贫困户出租土地每年分红9.6万元。三是劳务输出,村企互动。组织村民为10余家企业提供工程建筑、水电安装、设备维修、环境保洁等劳务中介服务,村集体劳务服务增收15万元,村民务工收入780余万元,其中为52名贫困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人均增加务工收入5000元左右。(完)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