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2-06

放生娃娃鱼(刘柯 供图)
12月4日下午4时左右,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和市民何某某一起来到金沙江,将一条长90厘米、体重3.5公斤的野生“娃娃鱼”放生。
3日晚8点左右,市民何某某像往常一样到金沙江夜钓,在夜钓时误捕到一条像鲢鱼一样的鱼,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娃娃鱼”。12月4日,何某某与翠屏区农林畜牧局渔政管理站取得联系,翠屏区渔政管理部门接到电话后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辨认,确认其为国家II级保护动物——野生“娃娃鱼”。随后,执法人员对市民何某某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赞许,并于第二日与何某某一道来到金沙江边将“娃娃鱼”放生。
“娃娃鱼”学名大鲵,是3亿年前与恐龙同一时代生存并延续下来的珍稀物种,被称为“活化石”。“娃娃鱼”对水质要求较高,在宜宾市主要分布于岷江、长江流域。随着近年来金沙江、岷江、长江水环境的改善,宜宾市不少水域均发现过“娃娃鱼”的身影。下一步,渔政部门将加大对辖区水域的巡查、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有效保护“三江六岸”野生鱼类资源,为渔业自然资源创造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刘晓欢 刘柯 记者 喻熹)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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