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5-08

货车在叙永城区时发生自然
5月7日下午,叙永交警联合消防大队成功处置一起货车自燃事件,因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及时挽救了群众的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
5月7日下午,李某驾驶川L695**的6轴货车正行驶在叙永环城大道(县交警大队)旁时,突然起火并传出巨大的爆炸声,民警闻声后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台车牌号为川L695**的6轴货车正在燃烧,烟雾弥漫,情况万分危急。民警立即通知消防等部门紧急前往施救,同时组织人员携带灭火器进行情况处置。由于自燃车辆正好处在十字路口,且货车火势越来越大,人员无法近距离实施灭火,现场围观群众也不断增多,万一车辆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执勤人员立即对该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并疏散围观群众。

交警、消防联手扑救
大火被成功扑灭
6分钟后,消防车辆赶到现场,迅速投入紧急情况处置。经过交警与消防队员20多分钟的共同努力,大火最终成功扑灭,未发生人员伤亡,及时将车辆损失降到最低。随后,县交警大队长张立洪迅速指挥善后工作,现场交通很快得以恢复,该货车司机对处置人员不顾自身安危及时扑灭大火的工作精神表示感激。
目前,车辆的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余婷)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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