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6-04
2015年5月底的一天,合江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像往常一样,电话铃声不断,然而一个来自先滩司法所的电话让我们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心里为之一振。
电话内容大致是这样,先滩一名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胡某某,到司法所报到,趁工作人员不备之际,将一叠百元现金放到工作人员的笔记本下面,随即离开。面对这叠“飞来”的钞票,我们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毫不犹豫,立即向镇党委政府、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作了汇报。
这是今年第二例社区服刑人员向司法所工作人员“送礼”事件,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立即向县局领导汇报了相关情况,县局随即安排了纪检组组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赶往先滩司法所,与镇分管领导一起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
县局纪检组长将胡某某送的“礼金”2000元如数退还,同时阐明公职人员廉洁自律的基本素养,并对胡某某送礼的行为提出严厉的批评。胡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才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先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传来的关于胡某某审前调查的相关资料后,随即走访到了胡某某家里。做完调查已是中午一点多了,胡某某想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因为他的事顶着烈日到现在还没有吃上午饭,而且因为其家庭经济困难,他们连水都没有喝一口就走了,准备请他们吃一顿饭,也被拒绝了,胡某某心里很不是滋味,所以才有了“送礼”这一出事情。县局纪检组长告诉胡某某,这些都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应该做的,对于“送礼”的行为不能再次出现了,也不要因为这次的事情心里有什么负担,要把对司法所同志的感谢化为行动上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纪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还将服刑人员在考验期定期报告、参加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应遵守的纪律做了详细的讲解。胡某某表示他非常感谢司法局、感谢党委政府对他的谅解,以后要坚决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督管理规定。
合江县司法局历来重视社区矫正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建设,社区矫正工作者再次拒绝“送礼” 正是县局党风廉政教育成果的体现。面对工作中的种种诱惑,我们任重而道远,腰板挺直、坚决抵制才是王道。(张礼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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