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12-22
12月10日、12日,两名被法院执行司法拘留后,在泸县拘留所的调解下履行法定义务提前解除拘留出所的被拘留人员的家属,给泸县拘留所送来两面锦旗。这是拘留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缩影。

被拘留人员重庆人李某,因与某建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拒不履行法院裁决,被泸县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李某入所后,拘留所及时将其列为矛盾化解重点人员,管教民警多次对其教育谈话,引导其学习《民事诉讼法》。在聆听泸县法院法官以“违法的成本”为主题开展的普法讲座后,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申请调解,支付执行款2万元,法院依法对李某提前解除拘留出所。

被拘留人员周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泸县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周某入所后,拘留所立即启动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化解对策,通过管教民警了解其家庭情况、诉讼矛盾产生情况,多次耐心细致地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周某与当事方握手言和,签订和解书,一次性支付执行款3.3万元,法院依法对周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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