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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出台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实施意见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6-17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关心爱护广大退休干部,纳溪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分指导思想、服务管理原则、服务管理对象、服务管理方式、服务管理内容、服务管理保障六个部分。

  《意见》规定,全区副科级实职以上退休干部以区委老干部局服务管理为主、一般退休干部以退休时所在单位服务管理为主,退休干部居住地社区或村协助参与服务管理。

  《意见》明确,科级实职退休干部享受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包括组织建设、学习教育、情况通报、联系走访等政治待遇,工资福利、医疗保健、关心帮扶等生活待遇。

  《意见》对各单位在搭建服务平台、引导发挥余热、丰富精神生活、加强阵地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鼓励科级实职退休干部在该区建设依法治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为党和人民事业积极增添正能量。

  《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激励机制四个方面予以保障。

  《意见》的出台,是该区在探索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方式方法过程中,创新机制,扩充服务管理范围,率先把科级实职退休干部纳入区委老干部局与所在单位共同服务管理,并正在完善科级实职退休干部特色片区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唐家蕙)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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