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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镇:97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者家属领到首批丧葬抚恤金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7-15

  大观镇97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者家属获得南溪区首批丧葬抚恤金共计69120元。

  据悉,从2015年1月份开始,宜宾市南溪区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待遇支付制度,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连续3年以上死亡,丧葬待遇为720元,连续参保不足3年的死亡,丧葬待遇为360元,死者家属只需要在镇劳动保障中心填报死亡待遇申请表、死亡注销登记表、亲属关系证明、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号复印件。丧葬费由区社保局直接打钱到制定银行账号,方便又快捷。

  据了解,丧葬抚恤金的实施让更多农民觉得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很划算,增强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抚恤金大大高于瞒报金额,相比之下死者家属更能毫无保留的对死者死亡信息申报,有效遏制了死亡瞒报的情况,保证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李金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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