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11

近日,***泸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纳溪区委、区政府发文《关于表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纳溪区政务中心分别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三年来,纳溪区政务中心高度重视创文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布置会、推进会,统筹安排,明确任务,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提升知晓度、深化志愿者服务、文明服务建设、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开展了持续、扎实、有效的工作,不畏辛苦,工作高效,全体干部职工文明尚礼、精神饱满,为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了贡献。(段国海)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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