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11
“有人偷我的摩托车!”近日,在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新添社区街上,两名妇女拉扯着来到大观司法所。
原来,多年前宋某曾向朋友蔡某借了2万元,约定年底归还。蔡某多次催要,宋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蔡某一气之下便将宋某停在街上的摩托车准备骑走,于是双方拉扯发生纠纷。
调解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考虑到双方是多年朋友,调解员以友情为切入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向双方明法析理,指出宋某借钱不还已违反《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醒她朋友间要珍惜彼此、坦诚相待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希望蔡某对宋某当前的经济困难给予理解,强行推走对方摩托车也不太理智。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一、宋某每月归还3000元给蔡某,直至还清;二、蔡某自愿放弃利息请求;三、蔡某立即归还宋某摩托车。(权林霞 钟咸勇)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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