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 发布时间:2018-01-12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严控重点时段出现集中燃放行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1月11日下午,自贡副市长龙腾鑫率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及部分区县负责人对重点地段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春节期间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影响:空气质量瞬时“爆表”
据自贡市环保局相关专家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颗粒物等多种大气污染物,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自贡市大气环境质量短时间内迅速恶化,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据自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近年来的数据分析显示,2016年除夕,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程度。2017年除夕,自贡市开展了部分区域的禁放工作,空气质量同比略有改善,但也出现颗粒物最高浓度达到58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最高浓度达到49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瞬时“爆表”。
禁放:以下区域或禁“火炮”
去年底,自贡市环保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请示》,据《请示》内容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自流井区:舒坪镇、新街、郭家坳街、五星街、东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贡井区:长土镇、成佳镇、艾叶镇、建设镇、贡井街、筱溪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大安区:新民镇、团结镇、和平乡、凤凰乡、大山铺镇、三多寨镇、龙井街、马冲口街、大安街、凉高山街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沿滩区:沿滩镇、卫坪镇、仙市镇、王井镇、邓关镇所辖区域;
高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所辖全部区域;
富顺县:东湖镇、富世镇、互助镇所辖区域;
荣县:旭阳镇、过水镇、度佳镇、望佳镇、双石镇所辖区域。
《请示》同时将全市其余各乡镇场镇规划范围纳入禁放区域,对各区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纳入的其他区域,由各区县自行划定。
检查:严处禁放区域“敞售”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大气环境质量恶化,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及节日安全,11日下午,自贡市对部门区县重点地段进行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督导检查。
检查组首先来到高新区高峰乡肖家村,详细询问了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对禁售禁放是否了解,当得知该销售点今年并未出售烟花爆竹后,检查组对相关部门工作给予肯定。检查组表示,高峰乡距市区较近,且地处高位,一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物将严重影响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支持,只有全民参与,才能彻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在自流井区舒坪镇,检查组对沿街商户进行了查看。在一商铺前,检查组发现该商铺玻璃橱柜上摆放有爆竹,当即对商铺店主进行询问,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对所售爆竹进行安全处置。了解到该商铺店主生活较为困难,且家中尚有一名特殊人员时,检查组要求舒坪镇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帮扶,解决其实际困难。舒坪镇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空置民房,一旦发现有私自囤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肃处理,确保春节期间禁售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贡井区三医院外道路,以前沿街商家私搭伞棚,不仅影响市容环境,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今,经过整治,道路变得干净整洁,私搭乱建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检查组表示,贡井区老街多摊区和棚户区,春节期间,一旦因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将严重威胁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经过整治后,安全隐患得到整治,有利于城市管理。
在艾叶镇原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组详细询问了店主经营情况,店主表示,自己去年已不再销售烟花爆竹,今年也接到了区里和镇上的通知,“不卖火炮了,空气都不好,我们还是要尽点力。”检查组希望店主多宣传,帮助群众理解禁售禁放政策。
随后,检查组一行查看了大安区大山铺镇褔星烟花爆竹批发销售有限公司门市,检查组要求该公司“有证销售、无证不售”,对无证零售商坚决不出售烟花爆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记者 黄鸿)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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