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按省厅和省局要求,自2017年起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推进综合柜员制。
一是制定有关指导意见。泸州市社保局制定了《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指导意见》,首先在市本级“五险统一”征收服务窗口基础上进行试点。
二是调整流程及岗位权限。打破原有科室职能的界限,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基数、职工增加变动、基金征收、养老保险补缴等业务,由原来的多个窗口、多个科室变为一个窗口一次性办结。
三是设置业务咨询窗口。为参保对象提供服务引导、自助服务一体机操作指导、业务政策咨询等服务,确保业务受理柜员窗口专职受理业务,减少柜员窗口的阻塞。
四是实行业务风险分级管理。业务办理实行一级审核、二级复核、三级审批的操作制度,并结合实际继续完善推进。(泸州市社保局办公室、基金征收二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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