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16
12月15日,记者从自贡市富顺县法院获悉,当地一老板为承揽工程向他人送钱百万元现金,已涉嫌行贿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P> 富顺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强请托时任某市某局副局长的章勇(被另案起诉)给予关照。2014年,通过章勇协调,汪强在未经过任何程序的情况下提前进场施工。2015年,通过章勇关照,在未经比选和招投标的情况下,汪强直接与四川某公司签订施工合作协议。为感谢章勇的关照,汪强先后6次送给章勇现金共计100万元。富顺县检察院认为汪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章勇行贿100万元现金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以行贿罪追究责任。 P> 该案经自贡市检察院决定,由富顺县检察院向富顺县法院提起公诉,目前,富顺县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系化名)(马文娟 记者 刘春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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