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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人赡养起纠纷 调解唤亲情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7-30

  近日,张坝景区群工办、司法所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补偿款引发的赡养纠纷案件,既维护了当事人一家的亲情,又有力的保障了老人的权益,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事人,苏婆婆现年87岁,独居,家住彭湾社区,丈夫过世多年,两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现有征地拆迁补偿款存款若干,其两个女儿由于母亲财产分割归属问题产生纠纷,进而对苏婆婆不尽赡养义务,甚至生病都无人过问。

  7月27日社区得知老人生病无人照料后,将具体情况反应到群工办,请求对苏婆婆赡养问题进行调解。其实,关于苏婆婆老人的赡养问题,社区多次调解无果。

  7月28日,工作人员在了解老人的遭遇后,立即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群工办工作人员和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多次走访彭湾,了解情况,在充分的调查取证后,工作人员掌握了矛盾焦点所在,并作出调解方案。

  7月29日,组织当事人在社区办公室进行调解。

  在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一、苏婆婆现有存款票据由其兄弟保存,身份证、户口簿由苏婆婆自行保管,如要动用存款,须两女儿同时在场取出,共同监督使用。二、两女儿于明天共同将苏婆婆送到医院就医,就医费用由苏婆婆养老金约3000元进行支付,如若不够,两人平摊。待苏婆婆病愈后两人共同将其送往幸福院,并办理相关入院手续,费用由苏婆婆老人每月养老金1400余元进行支付,两女儿每月保证看望两次以上。三、苏婆婆在彭湾社区的个人房产可出租,租金作为苏婆婆零花钱使用,待老人过世后,房产及存款按遗产由两个女儿共同处理。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捺指印。至此,苏婆婆的赡养事宜得到妥善解决。(唐仕祥 邓文碧)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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