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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8-04

泸县召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图1)

  8月4日,泸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俊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燕萍,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跃萍,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处副处长黄歆平出席会议。县委书记郭庆,县委副书记、县长薛学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颜习林,副县长杜作文,县政协副主席廖兴无及市、县宅基地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俊杰主持。


  会上,刘强强调,泸县被中央确定为全国33个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这是国家的需要、社会的信任、群众的期盼。要切实增强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积极、稳妥、高效的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切实破解试点工作的难题,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多与其他部门和其他试点区(县)衔接,守住底线、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统揽全局、一抓到底,并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同时希望市县一体,把改革试点工作落实到位,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最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示范经验。


  丁跃萍对《四川省泸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她认为,泸县要深刻领悟中央对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主要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郭庆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土地制度改革事关重大,是对全县上下执政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握改革方向,坚守土地制度改革工作“三条底线”,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决不允许犯颠覆性错误;要把握改革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村、社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实现“群众的事情群众办,集体的事情集体管”;要把握改革目标,及时总结形成示范经验,为科学立法和法律修改完善提供支撑,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提供实践经验。(肖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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