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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 本专科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5-08-07

助学贷款 本专科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图1)

记者 陈玉霞 制图

  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逐渐接近尾声,历经数年寒窗,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子们纷纷憧憬大学的美好生活,然而,却有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上大学的花销而一筹莫展。5日,记者从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国家出台了很多资助政策,专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上大学,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8年开始在翠屏区试点,2009年在全市其他县(区)全面铺开, 仅去年贷款人数便达6911人,贷款金额达3千多万元。

  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

  由6000元上调到8000元

  翠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张智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翠屏区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至9月底。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相较于此前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贷款最高限额6000元有所上调。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学生)必须符合已被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已取得普通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的学籍等条件。

  申请资料提前准备

  借款合同须本人签订

  据了解,家庭经济困难一般须符合农村贫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 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等基本特征之一。

  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的学生应当提前准备一下资料: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两份;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籍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所需学费、住宿费的证明和学校的开户行名称、学校账户名称及账号等;贫困证明等。

  “父母可以代替学生交相关资料,但是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父母就不能代劳了,必须由学生本人签订。”张智提醒。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记者 陈玉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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