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1-21
春节将至,根据《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今年宜宾主城区大部分区域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在我国历史悠久,逢年过节、婚丧嫁娶、乔迁升学,人们普遍都要燃放以示喜庆,尤其在春节时候最为热闹。但烟花爆竹也带来一些安全、环保隐患。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2017年下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翠屏区目前已划定主城区及其它规定部位限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并已于2017年9月30日开始执行。
禁放区域包括:
江北片区:五粮液西大门以东,流杯池公园以西,岷江新区以南,岷江以北所有建成区;
老城片区:东城、南城、西城、北城街道全部建成区,翠屏山公园全部区域,西郊骑龙大道两侧部分区域;
西郊片区:岷江南路以西,206省道以东,内昆铁路以南,金沙江以北;
南岸片区:南岸西区,龙源府邸西侧街道西北,金沙江南路与南四路交汇处以北,鲁能山水原著小区以西,北接南岸东区;南岸东区,长江以南,宜珙铁路以北,金沙江以东,大溪口以西。
此外,这些地方也禁放烟花爆竹: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博物馆、档案馆;
3.金融、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邮政等重要单位;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油、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客(货)运站、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大型(密集)商业场所、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7.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值得注意的是,翠屏区本次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将持续至2018年9月29日24:00。
警方提示:
除禁放部位,在禁燃禁放区域如遇举办市级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行焰火晚会的,可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指定相关可燃放区域并限定燃放时段后进行。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监等部门举报非法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由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举报电话:110(公安)、 8224890(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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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邻近宜宾主城区的临港区、南溪区也发布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其禁放时间为1月1日00:00至3月3日00:00。
临港禁放区域:
白沙湾片区:白沙湾街道已建成的城市道路、绿地、公共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范围,含白塔山森林公园;
沙坪片区:沙坪街道已建成的城市道路、绿地、公共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范围,含龙头山森林公园禁止在通知时间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南溪禁放区域:
以宜南快速通道连接政通路连接S307省道为北边线;
长江河流边线为南边线;
凤凰大道至宜泸高速公路长江大桥为西边线;
东门出城道路为东边线为界;
北边政通路以北300米范围内(从地标国际至区政府、洗脚田等建成区域);
西边滨江新村和凤凰新村;
南边滨江路以南绿化景观带等区域;
罗龙街道含罗龙场镇和罗龙工业园区。
(记者 程文帝)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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