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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之夏: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还百姓绿色和谐新家园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8-18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办法》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大国,2014年全球最大规模经济体排行,中国位列第二,仅次于美国。可是,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中国被列为经济高增长、环境高污染的国家。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落到实处,让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关键在领导干部。一些官员,为求快速发展,不惜牺牲土地、矿产、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空气被污染,蓝天被抹黑,成绩上来了,环境却恶化了。领导干部应切实负起生态保护的责任,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这两条底线。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决不把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立起来。要把生态建设作为发展的生命线,选择好发展产业,要善于做“减法”,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一个都不能要。要学会算大账、算远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要懂绿、爱绿、种绿、护绿、兴绿。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如一把利剑,时刻悬在官员的头顶。往日不可追,来日方更长!如何规划本地区的发展,作为领导干部定要三思再三思。再不能只追逐经济的高速增长,而要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和谐统一,切实把保护本地区生态环境,作为自己的职责,还百姓蓝天碧水、清新盎然的大自然,还人民和谐美丽的绿色家园。(作者:泡沫之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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