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8-2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创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近日,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会同农业等部门深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乡镇用水户协会,对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调研。
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原则上就是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形成的资产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包括机电提灌站、农业机械、农机具库棚、晒场等。改革试点要求,要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分三种情形因地制宜创新股权量化方式:对于投入到村的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可采取政府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主参与的方式进行股权量化;对于投入到农民合作社的此类资产(含合作社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形成资产),可采取政府引导、农民合作社主导、合作社成员参与的方式进行股权量化;对财政支农资金形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资产,应鼓励采取政府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主导、合作组织成员自主参与的方式进行股权量化。 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原则上以计价的形式平均量化到试点组织成员。其中财政扶贫资金形成资产股权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全部量化给精准识别的扶贫对象。
在股权经营方面,持股成员应以资产股权为纽带,形成按股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广“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市场(含超市)+合作社+农户”、“园区+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和“利益兜底”、“收益分成”、“大园区+小业主”等利益联结模式。
这次改革试点,坚持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惠农导向,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以促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改革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方式,在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盘活资产量化股权,开展多种形式经营,探索财政支农资金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有效途径,培育农民收入新兴增长点。(何明楷)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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