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9-02
今(2)日,泸州电子商务中心扶持办法通气会在龙马潭区政府召开,本网从会上获悉,《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扶持办法(试行)》已出台(以下简称“办法”),本次会议公布和解读泸州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据悉,“办法”从2015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行一年。凡入驻泸州市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的电商及关联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都可以适用于该“办法”。
“办法”指出,符合条件入驻泸州市电子商务中心及孵化园的对象均可享受国家、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创业创新发展、就业促进等方面扶持政策及优惠,包括工商注册、财税优惠、资金扶持、创业贷款、创业补贴、专利申请等方面。
专项政策方面
入驻电商企业聚集区的企业,入驻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电商及关联企业办公场地租赁费:第一年办公场地费用全免,第二年补助80%,后三年补助50%。入驻面积在100平米以下的电商及关联企业:第一、二年免费入驻,后三年补贴50%。对于入驻企业用于电子商务分拨配送的仓储租赁费用给予每月5元/㎡补助,暂定2年。补助宽带使用费100元/户/年,暂定两年。还有免费使用公共会议室、培训室,免费参加政府统一组织的培训、论坛、沙龙活动,并享受一事一议政策。
入驻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企业,在2年的孵化期内可享受免费提供办公室场地、基本办公设施、仓储,免费使用公共会议室、培训室,免公共水费、20M基本网络宽带费、电费、物管费,免费参与创业指导、技能技术培训等活动,管委会免费提供培训、法律咨询、财务服务、人力资源引进、工商注册等服务,其创业项目在创业大赛、政府表彰中获奖的,可获得一次性现金奖励。
金融扶持方面
鼓励社会资本为入驻对象提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服务,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向入驻对象提供创业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对入驻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对象实行投资,且入驻对象成功孵化出园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风险补助,最高不超过 10万元;电商创业创新孵化园的入驻对象主动获得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且成功孵化出园的,给予其所获投资额的 5%,最高 5万元的经费补助。
支持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对经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发生的担保费用给予的经费支持。给予企业实际发生担保费用 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的经费补助。
支持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采取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对经管委会推荐的企业发生的贷款利息给予的经费支持。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的经费补助。
据泸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龙秀娟介绍,“办法”推行后,众多企业都前来咨询。“现在前来咨询,表示意向的企业达到了90家,其中30家企业已经提交了申请。”
龙秀娟还表示,有意向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直接拨打泸州电子商务中心咨询处电话,黄介波:13060150738 胡静:18384027110进行咨询。同时,泸州电子商务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及微信公众号即将开通,请大家密切关注。(马庆娟)
编辑:马骁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