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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 内江出台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5-09-10

  按照省委和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安排,为全面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持续转变作风,市直机关工委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近日制定印发了《内江市直机关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倡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身党性修养,提升品德操守,严守党规法纪,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该行为规范共涉及十个方面,包括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规矩;严格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生活,维护党内民主;严于务实创新,树立大局意识;严格履职行权,依法依规办事;严于责任担当,努力真抓实干;严守廉政规定,坚持正风肃纪;严守人事财经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践行群众路线,弘扬优良作风;严守社会公德,培育高尚情操。


  行为规范对广大党员干部日常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不听信、编造、散布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搞拉帮结派、人身依附,不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不得滥用职权、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不得固守部门利益、与民争利,不得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得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挥霍浪费,不得在下基层时跑马观花、迎来送往,不得参与黄、赌、毒等不健康的活动等。


  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要将《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张贴上墙,确保党员干部知晓面达100%。全体党员干部要将《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从严要求、从严规范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记者 王征)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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