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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泸州叙永支行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工行泸州叙永支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力度,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

  一是组织领导。为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工行泸州叙永支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体制及制度建设。

  二是宣传教育。工行泸州叙永支行继续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权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等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印制相关金融知识资料,组织人员在人流量较大的中心广场、车站、社区等地点进行摆摊设点宣传,走进对口帮扶贫困村开展“反假币”等金融知识宣传。

  三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工行泸州叙永支行将《四川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约》,按银行协会要求,张贴于营业厅或理财销售产品专区。落实双录,切实维护银行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四是完善客户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工行泸州叙永支行在网点对外公示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接受客户的反馈。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客户提出的诉求积极响应。对收到的95588工单,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投诉升级。(陈江浩)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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