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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法院法官锲而不舍办案 申请人赠旗致谢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13

  2月12日,申请执行人姚某某之子祝某某来到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表达了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2014年,被执行人罗某某驾驶的车辆将申请人姚某某撞伤,产生医疗费等各种损失费用。江阳区法院作出判决:被执行人罗某某赔偿3.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罗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姚某某遂委托其子祝某某于2015年8月24日向江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

  该案于2018年1月12日再次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多次打听,但由于发生事故时间较久,罗某某也更换了电话躲避执行,该案一时陷入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境地。眼看春节即将来临,执行法官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根据罗某某在某社保局领取工资的财产线索,从罗某某的工资卡号顺藤摸瓜,在银行查到了罗某某的另一个联系电话。执行法官拨通该号码后联系上了罗某某,并通过电话、约见等方式多次向罗某某释法明理,劝其不要让这笔执行款成为两个家庭的思想负担。最终,罗某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姚某某4万元,姚某某表示同意并打了收条。

  倾力执行护民生,不辞劳苦暖人心。这是一起恢复执行的案件,由于时间跨度长,被执行人多次更换电话号码,但江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契而不舍,在春节来临之际将该案顺利执行到位,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肯定,遂向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唐瑜 肖力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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