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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321国道车辆限速值重新调整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1-06

  为适应当前泸州市道路交通形势的快速发展,进一步维护国省道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11月4日,泸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调整泸州市321国道车辆限速值的通告》,对泸州市321国道车辆限速值进行调整。

  一、自2015年11月10日起,泸州市境内321国道标准限速值由原来的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50公里/小时,调整为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5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如事故高发路段、长下坡路段、集镇路段等)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地方交警大队自行设定安全限速值,以确保特殊路段交通安全。

  二、2015年11月10日以前的车辆在我市321国道路段的超速违法记录仍按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限速50公里/小时执行(特殊路段除外)。

  请广大驾驶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谨慎、安全驾驶。(彭忠)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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