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1-12
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将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源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奋战60天压事故、保畅通专项行动”,针对“酒驾”发生的特点,专攻整治难点,坚持“零容忍”执法意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平安、有序交通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11月1日至10日以来,全县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警车150台次,设立固定执法检查点2个,设立流动执法检查点6个,检查各类车辆5000余辆次,共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60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05起(饮酒驾驶91起、醉酒驾驶14起),再次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新高潮。
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一是细化工作任务。为确保酒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酒驾整治动员会与推进会,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全体民警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二是领导带头上路。整治行动中,县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长邓益权以及其他交管大队领导带头上路开展“酒驾”检查,有效鼓舞了队伍士气,确保了整治实效。
抓实路面管控,延伸整治范围。一是合理安排勤务。针对“酒驾”易发生的时间和车辆人员特点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安排勤务,集中力量在夜间20时至21时30分、22时30分至次日凌晨30分两个重点时间段开展检查,切实提高了酒驾整治的针对性。二是科学设置卡点。为消除广大驾驶人“哪里检查,哪里不查”的侥幸心理,大队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城城区,以饭店、KTV、餐饮等娱乐场所的周边道路为重点;在乡镇,通过在公路交叉路口、乡镇进出场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执勤卡点,严查客车、私家轿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酒驾”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异地用警。同时,大队开展中队间的交叉用警工作,各勤务中队民警密切配合,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切实提高了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了重点时段和路段不漏管、不失控。
明确工作纪律,规范执法程序。一是文明规范执法。行动中,全体执勤民警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工作要求,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有效避免了因民警态度生硬与群众发生冲突的事件发生。二是严格安全防护。进一步强化了检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规范设置执勤点,带齐各项安全防护装备,遇到冲卡车辆禁止追逐,立刻通知前方支援堵截,杜绝了在行动中发生意外事件。三是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了“四个一律”和“零容忍”,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一视同仁,从严处罚,杜绝了“说情风”、“开后门”现象的发生,在宜宾县范围内让“酒驾”成为司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多方开展宣传,营造舆论声势。为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呼吁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酒驾”整治工作,大队积极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多方进行宣传。通过MAS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酒驾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争取社会各界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形成广大群众“不愿为”、“不愿触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良好局面。二是呼吁全民监督。对外公布酒驾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统一行动中,通过全民参与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提升打击震慑力度,助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营造全民抵制酒驾的浓厚氛围。
完善常态机制,保障良好环境。针对大队在对前期专项整治的战果成效进行分析,查获的105起酒驾违法行为中,县城城区的查获量就占83.8%,而农村地区仅占16.2%的实际情况,大队把农村地区酒驾专项整治纳入重点工作。一是完善联合机制。进一步深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建设,在公安交管内部整合警力的基础上,加强与派出所、乡镇“交管办”的外部联合,建立了警务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农村地区酒驾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利用召开政治学习暨业务技能培训会时机,专门详细讲解了酒驾查处中执勤地点规范设置、拦截检查执法流程、突发情况处置方法以及办理酒驾案件和醉驾刑事案件相关业务知识和流程,最大限度地提升整治效能。(李险峰)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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