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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马嘶苗族乡探索村民监督委员会“1+7+4”工作法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2-08

  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积极探索村民监督委员会“1+7+4”工作法,扎实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党务、政务、村委、组务公开的透明度和知晓度,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充分尊重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构建一个群众全知晓平台。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牵头、村“两委”落实每村每社每月召开一次群众会,构建群众例会工作平台,充分尊重群众的参与权、知晓权和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获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助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开展七个重点监督实现全覆盖。一是村务决策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对村务决策实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二是村务公开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党务、政务、村务、组务“四务”公开工作。三是村“三资”管理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对财务支出事项及财务账目按月或按季定期审查,否决不合理开支,未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不得列支。对有争议的票据,村民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矿产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四是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建立完善了项目建设实施前、中、后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对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建设施工、质量标准、验收决算、资金支付、管理维护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五是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监督。建立涉农惠农资金通报制度,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两委”定期召开群众例会通报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六是作风监督。对村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水平及村干部规范用权和廉洁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七、群众意见的解决反馈监督。每个村民小组民主选举一名廉情监督员,适时收集本组群众的建议意见,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汇总每组村民的建议意见,形成问题台账,交村两委限时办理,村两委不能解决的报乡党委政府解决。目前,全乡收集群众建议意见58个,已经解决23个,另35个已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办理。

  采取四项措施实现监督全落实。一是村务监督工作报告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月向乡纪委报告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存在问题、下月工作打算。二是列席“两委”会议制度。村民监委主任全程列席村“两委”班子会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务会议其他委员全程列席。三是工作台账制度。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台账,并列入村务档案。四是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并将结果公诸于众。对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绩效考核制,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的一半做为浮动工资,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马嘶乡 刘方强)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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