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2-10
12月9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跃萍,副局长胡汉兵一行到泸县研究讨论宅基地制度改革“子方案”。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怀华,副局长谢永珍、董金飞,县改革办以及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了讨论会。

会上,与会人员深入探讨了《泸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指导意见》和《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对各方案的条款进行了客观分析和反复论证,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丁跃萍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子方案”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环境,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耕地保护,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各部门要对配套方案进行反复论证,并结合泸县实际,拟定出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的制度惠及于民,最终确保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泸县国土局 肖雄)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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